发布时间:2026-07-17
序号 | 名称编列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竞价收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持有的甘肃中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并实施债务重组项目 |
2 | 项目内容 | 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持有的甘肃中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以及后续可能增加的新增担保措施进行评估 ,要求拟选聘的中介机构需具备评估石灰岩矿采矿权资质。 因本次收购不良债权并实施重组,后续可能涉及新增抵质押物,评估机构报价需分两种情况分别报价:1.对债权在现有担保措施情况下的评估进行报价;2.对债权在现有担保措施以及增加追加担保措施情况下的评估进行报价(后续可能的追加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债权基本资料)。表中股权需评估。 |
3 | 采购人 | 名称: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党依宁 电话:0931-8885476 |
4 |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 |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内容为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处置项目提供《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其余采购信息联系采购人获取。 |
5 | 报价时间 | 2026年7月17日16:00至2026年7月20日18:00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 2.具有债权类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服务经验及相关案例; 3.持续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及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7 | 成交办法 | 1.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结果无效; 2.一次性报价,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8 | 注意事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进行追责: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及其它情况的。 |
9 | 供货期及地点 | 供货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
附件:债权基本资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