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资产明细:抵押1: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5865.5㎡及房屋8275.87㎡【权属证书编号:甘(2018)金塔县不动产权第0000651号】,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为唯一抵押权人,未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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