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资产明细:(1)仅对抵押物兰国用(2014)字第X109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抵押物位于兰州市西固区新维路4号,证载面积99958.3平方米。(2)仅对甘肃二十一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出质金额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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