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资产明细:1.企业自有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其中:机器设备评估价值570万元,抵押值171万元;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195万元,抵押值137万元;两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92万元,抵押值204万元。2.罗志发个人名下1566平方米农资销售场地 (位于鼎新镇友好村委会。3.张军个人名下的120 ㎡商品住宅楼。4.企业实际控制人夏常余以个人名下6宗共2302.8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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