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舟曲县博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下列债权:
1.舟曲县博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截至2026年1月31日,债权本金11,531,191.19 元,利息10,752,968.09 元,本息合计22,284,159.28元。
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舟博国用(2008)第06号土地使用权证,峰园子博峪一级水电站厂房,附属用房,水工建筑及附属设施,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涉诉涉执情况:恢复执行中。
2.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截至2026年1月31日,债权本金2,235,040元,利息5,686,586.21元(含罚息、复利),代垫费用112,361.18元,债权合计8,033,987.39元。
担保情况:高英、张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涉诉涉执情况:终结执行。
(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二、竞买人资质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置方式
拟采取对外转让(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平台竞价)等方式进行。
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信息发布
本信息公告自2026年5月21日至资产挂拍交易报名截止之日止。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五、特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本公告所列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及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或法院裁判文书记载为准。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项目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部门:业务二部
联系人:祁先生 何女士
联系方式:13519617162 13919281966
公司网址:https://gansuamc.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612983 0931-84133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