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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营销及处置公告

来源: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时间:2025-12-17

现将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甘肃新连海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1.本次拟处置标的之一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从浦发银行兰州分行受让的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5年12月17日,甘肃广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235,040元、利息(截止判决确权日2021年1月7日利息)260,197.44元、孳息5,400,829.52元、代垫费用112,361.18元,债权合计8,008,428.14元。

保证人:高英、张义。

涉诉涉执情况:已终结执行。

2.本次拟处置标的之二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甘肃新连海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5年12月17日,甘肃新连海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191,223.07元、利息(截止裁定确权日2020年3月26日利息) 3,728,588.39元,债权合计 9,919,811.46元。

保证人:甘肃连海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张世文、靳宇。

涉诉涉执情况:甘肃新连海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结束,相关保证人执行案件已终本执行。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12月17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二、竞买人资质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置方式

拟采取对外转让(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平台竞价)等方式进行。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项目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部门:业务二部 

联系人:祁先生、何女士      联系方式:0931-8884532,13519617162;

公司网址:https://gansuamc.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612983  0931-84133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