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并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从甘肃银行受让的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2年5月25日,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 15451079.21 元,债权利息金额 1122620.83 元,本息合计 16573700.04 元。
本公告所列债权本金、利息余额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列示金额,之后本息有所变动,债权详情请咨询我司。
抵质押物情况:1.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位于静宁县八里工业园区的面积12263.50㎡土地,面积为9166.76㎡地上建筑物(冷库、办公楼、仓库)及附属物;2.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4孔库中机器设备;3.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股权。
保证情况:邓有根、邓永红及各自财产共有人、陕西果皇贸易有限公司、旬邑县助农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福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涉诉涉执情况:已执行
转让价格:面议。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发布
本信息公告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2日止。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处置方式
拟通过公开方式对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
五、提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项目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931-858741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4133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国投大厦1813室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