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甘肃锦汇物资有限公司债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从甘肃银行金城支行受让的甘肃锦汇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4年9月10日,甘肃锦汇物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70,000,000.00元,债权利息金额4,392,628.52元,本息合计74,392,628.52元。
本公告所列债权本金、利息余额为截止2024年9月10日列示金额,之后本息有所变动,债权详情请咨询我司。
抵押物情况:由民和乐华治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海省民和县马场垣乡下川口村土地使用权(证号:民国用(2011)第0028号,总面积不少于46652.6平方米)及地上全部附着物(含机器没备)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物情况:由甘肃锦汇物资有限公司、民和乐华冶炼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做质押担保。
保证人情况:由周金瑞、艾喜军、马岩军、民和乐华冶炼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诉涉执情况:2023年8月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2)甘0102民初10699号《民事判决书》。
二、竞买人资质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发布
本信息公告自2024年11月11日至资产挂牌交易报名截止之日止。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处置方式
拟采取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等方式进行。
参考价格:面议。
五、提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项目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部门:业务二部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931-8884532
公司网址:https://gansuamc.com/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612983 0931-84133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