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不良资产债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标的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从兴业银行兰州分行受让的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4年8月31日,甘肃东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88160931.08,债权利息金额45055220.55元,本息合计133216151.63元,代垫费用264675元。
本公告所列债权本金、利息余额为截止2024年8月31日列示金额,之后本息有所变动,债权详情请咨询我司。
抵押物情况: 酒泉市酒泉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西园)纬二路11号,产权证编号酒国用(2012)抵13035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34960㎡;酒泉市酒泉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西园)纬二路11号,产权证编号酒房权证酒泉市字第股116-1-1-0号的办公楼、职工宿舍等房产,面积13542.68㎡;以及铝型材机器加工设备动产抵押。
保证人情况:酒泉市宏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涛、杨冰、王丽、扈宪军、李翔宇、李艳萍、左玲玲对该笔债权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
涉诉涉执情况:已判决,目前终结本次执行。
二、竞买人资质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置方式
拟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追偿、租赁、转让(含协议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转让、拍卖等)、资产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等)、资产证券化等。
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项目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部门:业务三部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方式:13893395702
公司网址:https://gansuamc.com/ 平台营销处置公告链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612983 0931-84133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